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。
一、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,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。
新资质标准发布后,设置适当的企业资质过渡期,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,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,不再重新核定资质。
二、新版《资质标准框架》。
改革后,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、总承包资质、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;
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;
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,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、行业资质、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。具体如下:
1、施工资质。
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,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,即可换发综合资质。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,可承担各类别、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,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。
保留原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。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、乙两级,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,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,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。
专业承包资质:保留地基基础工程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、核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;将原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建筑装修装饰类、建筑机电类、公路工程类、港口与航道工程类、铁路工程类、水利水电工程类、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;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。
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,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,不分等级。
2、工程监理资质。保留综合资质。
取消水利水电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,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。
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,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,不再作资质要求。
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,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。
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、乙两级,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。取消事务所资质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39号)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、等级的要求,我部起草了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sgc@mohurd.gov.cn。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;邮编:100835。
资质改革期间,我部正常受理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、施工企业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事项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2020年7月2日